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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环保两指令对我国机电行业的影响
□郑国伟
  对策和建议
  一、技术壁垒。建议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抓紧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研究分析我国出口欧盟机电产品的情况,进一步了解两指令的产品范围(应要求欧盟提供国际通用的进出口商品关税税则号)。应首先对出口量大的产品零配件、原材料,组织有关单位(如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国家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等)检测分析上述出口产品中含有6种有害物质的情况,对影响做出评估,研究采取相应措施。其次,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广泛收集信息,及时通知有关企业。欧盟25 国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对环境的要求不同,将欧盟指令转化为各国法律的进度也不一样,而且在执行过程中还会提出新的问题,对此,欧盟会有实施细则出台。企业及时了解这些信息,可以少走弯路,赢得时间。
  二、启动战略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建议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替代上述有害物质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新产品开发计划, 特别要重视电器基础件和基础材料的研制开发,重点包括绝缘材料、电工合金、电线电缆、蓄电池和其他电池等,组织重点攻关,并给以政策优惠和资金资助(这种资助WTO规则是允许的)。
  三、有关企业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采取措施。根据欧盟两指令,生产者回收必须在2005年8月13日开始实行,并于2006年12月31日前达到规定比例。禁止有害物质进入市场,已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但欧盟要求在这期限之前就要逐步实行限制,并由各成员国制定有关法规。因此对我国有关企业来说,时间是十分紧迫的。
  首先,要分析上述设备和材料、组件中是否含有以上有害物质,属于外购配套件的要提请有关制造厂、供应商进行分析、评估并采取措施。属于加工贸易进料或来料加工出口的,要提请合作方研究并采取措施。对于承接欧盟企业加工贸易、定牌生产的,应明确由欧盟企业负责。如电动工具,我国产品已占全球80%,但绝大部分是给外商贴牌生产,按外商提供的设计、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进行生产供货。因此,外商必须修改设计,以符合欧盟指令。
  其次,含有上述有害物质产品的制造企业,要组织有关产品设计单位研究,寻找替代品,修改产品设计和技术标准。尤其是电器产品,涉及范围很广,必须从基础件和基础材料抓起,通过自行研制或与外商合资合作引进技术,在个别消化吸收的基础上有所创新。蓄电池和电动工具是电器工业中两个出口大宗产品,尤其是铅酸蓄电池、镍镉蓄电池和电动工具(支撑带电零件的塑料、开关外壳中含有阻燃剂,阻燃剂在450~650℃高温下会分解二英及二呋喃等致癌物质。印刷线路板和定子引接线用的焊接材料中含有少量铅),需要尽快着手加强科研投入,寻找替代物,开发新产品,并修订产品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早日实施。
  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出口欧盟的产品会遇到以下问题,一是产品有害物质的检测费用。我国产品须经欧盟指定的检测机构认定,获得许可证,这会增加费用和时间。二是采用替代新材料将增加产品成本,使与欧盟产品价格差距缩小。三是要使用对环境危害小、回收处理容易的零配件,也将增加产品成本。四是企业要在所在国注册,并交一定的保证金,确保回收资金有保障,这就增加了企业前期开拓成本。如果某些有害物质一时还找不到替代物,可据实向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与欧盟再行磋商。要促使进口商通过本国政府向欧盟技术委员会反映,争取通过例外条款得到一定的宽限期。
  四、对欧盟两指令的不合理部分,要提出意见。如回收费用不应全部由生产者负担,回收应该社会化;历史废弃物的回收费用应按目前所占市场比例承担;对回收率要求过高,尤其对发展中国家要求应有所区别等。建议我国政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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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作者:郑国伟
    • 来源:不详
    • 阅读:
    • 时间:200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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