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鲁大学的心理学家罗伯特的爱情理论有个有趣的名字—爱的三角理论。说的是可以将爱解剖成三个成分,激情,亲密,承诺和决定,每个成分居于三角的一角。那么它们的各种组合可形成八种形态的爱的关系。第一种是无爱的爱,就是说三个成分都不存在的关系;第二种只有亲密没有其他两者,比如喜欢之类的友情;第三种只有激情没有其他两者,一种痴迷,狂热的爱;第四种叫空洞的爱,因为只有承诺和决定没有火和水的实质——激情和亲密;第五种亲密加激情,就是我们常说的浪漫的爱;第六种亲密加承诺,伴侣式的爱;第七种激情加承诺但没有亲密;第八:三者占全——完美的爱?罗伯特的划分精细入微,令人浮想联翩,比如这第一种无爱的爱会是怎么样呢?绞尽脑汁我想到一种:那些革命年代,将一个资产阶级的大家闺秀强行许配给一个不识字的残疾的农民儿子,大家闺秀一心想着逃跑;第四种:伴大款的啊,也许还有许多许多的中国的“正常”婚姻;但这第七种呢?有些夫妇在一个婚姻研究中报告说,他们性生活令其消魂,但他们彼此间没有默契,理解,欣赏,感激,他们不会离婚,因为还有另一个经济原因了;第二种则如一夜情。第八种:完美的爱情,但是我们能想象完美的爱情在现实中是什么样吗?
罗伯特的爱情理论只是个分类,德国精神分析师弗洛姆却希望深入爱的本质,弗洛姆的理论带着伦理的意味,当然不是我们常常理解的僵硬的伦理。弗氏的理论,可以被称为“爱的成就/能力”说。因为他以为爱不是任何人都能达到的境界,爱是一种艺术,既然是艺术,就必须学习,象学习任何一门其他艺术一样;既然是艺术,那么象是艺术有艺术大师一样,爱也有爱的大师。他在他那本发表于1956年被翻译成50种语言卖出约两千五百万册的小书《爱的艺术》中说:“要成为大师,除了学习理论和实践之外还有第三个必不可少的因素,即要把成为大师看得高于一切,这些目标必须占据他整个身心。” 弗洛姆毫无疑问是现代社会许多时尚的尖利的批判者,他相信,之所以爱在许多人那里不可能,是因为“人们一方面渴望爱情,另一方面却把其他的东西:如成功,地位,名利看得重于爱情。我们几乎把所有精力都用于达到上述目的,却很少用来学会爱情这门艺术。”
弗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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